一、問題的提出
近十年來,西方世界對崛起的中國與第二次世界大戰后美國主導的國際秩序之關系問題展開了廣泛而激烈的討論。其中兩個觀點最具代表性,分別是格雷厄姆·艾利森(Graham Allison)的“修昔底德陷阱”(Thucydides Trap)與約瑟夫·奈(Joseph S. Nye)的“金德爾伯格陷阱”(Kindleberger Trap)。前者將古希臘時期雅典與斯巴達之間的戰爭歸因于崛起國對守成國的挑戰,并以此推論日益崛起的中國與當代秩序的創立者美國之間將大概率爆發戰爭;后者則將20世紀30年代的大蕭條歸結為霸權國的缺位,并據此擔心崛起后的中國不愿提供國際公共產品而使世界陷入混亂和失序。
通過上述兩個針對中國的所謂“陷阱論”能夠發現,西方世界對崛起的中國存在強烈的復雜情感,呈現為一種自相矛盾的邏輯困境,即一方面擔心中國的“有所作為”對西方主導地位形成威脅,另一方面批判中國的“韜光養晦”缺乏對國際義務的承擔。這種邏輯困境具有深刻的時代背景,即美國呈現相對衰落趨勢,文明競合日益顯現,主要國家圍繞發展模式、文化認同以及核心價值等形成多元多維秩序觀相互競爭的局面。這種邏輯困境不僅在主觀上限制了西方全面準確理解和認知中國,而且在客觀上壓縮了中國在當代國際體系中發揮應有作用的空間。
從根本上說,上述邏輯困境反映了西方基督教文明與中華文明之間的范式差異。基督教世界的文明觀具有較強的排他性,尤其強調其文明的優越性。在基督教文明國家主導的世界秩序中,“西方中心主義”是秩序的合法性來源,即以西方思想、文化、政治、歷史經驗和當代實踐對國際秩序及其相關治理機制的關鍵原則進行理論化,而忽視非西方的思想與實踐來源。“普世主義”是該秩序的護持手段,即將西方思想與實踐視為具有普遍意義的唯一標準,而拒絕承認非西方對世界秩序的貢獻,并將非西方的原則與實踐視為特殊主義和對標準的偏差與違背。
相較而言,中華文明更加強調包容性,即以確保舒適性與異質兼容性為基本特征和價值追求,這迥異于西方基督教文明的封閉性與對同質性的追求。在具體實踐中,作為中華文明的締造者與維系者,古代中國長期堅持將共存和自愿作為處理與秩序內其他國家關系的原則和手段,追求開放性較強的天下治理邏輯,而非西方世界以簽訂約束性條約和建立軍事聯盟為主要手段的對抗性、排他性國際治理邏輯。從這個意義上說,中華文明展現出比西方基督教文明更為開放包容的特質,這也決定了中國無意也不可能取代基督教霸權國的全球主導地位。
有鑒于此,本文的核心意義是將根植于中華文明的“禮”作為闡釋新時代中國外交理念與實踐的邏輯出發點,從而對“西方中心主義”視野下有關崛起的中國與世界秩序的認知實現范式糾偏。具體而言,本文嘗試構建一個基于“禮治”思想的理論研究框架。該理論框架兼具國際關系理論與外交理論的雙重性質,并且是這兩種理論屬性相互建構的產物。一方面,該理論框架源于傳統禮治秩序思想,并在結合中國當代外交實踐的基礎上,發展成為一個理解國家間關系的新禮治秩序思想。由此觀之,它是一個建立在外交實踐基礎上的國際關系理論。另一方面,該理論框架中所蘊含的對國家間關系的洞察與見地,將客觀回答“崛起的中國尋求建立什么樣的國際秩序”這一問題。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它又是一個建立在對國際關系理解基礎上的外交理論。
二、傳統禮治秩序的基本特征
中華文明強調“禮表仁里”。“仁”是塑造兩千余年中華文明的精神內核,“禮”則是仁的具象化表現與具體實踐。為此,儒家規定了不同領域、不同層次應該奉行之“禮”。踐行“禮”就是在實踐層面踐行“仁”。因此,“仁”與“禮”二者的關系亦可概括為“立于仁、行于禮”。歷史地看,從個人道德、人際倫理到天下治理,“禮”貫徹于方方面面。對此,儒家及其代表性經典有豐富的論述。《禮記》曰:“壞國、喪家、亡人,必先去其禮”。《資治通鑒》開篇有:“臣聞天子之職莫大于禮,禮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何謂禮?紀綱是也。”《荀子》亦云:“故厚者,禮之積也;大者,禮之廣也;高者,禮之隆也;明者,禮之盡也。”當代中國學者對此也有精辟論述,如費孝通認為,中國傳統的鄉土社會是“禮治”的社會,或者說是“禮治秩序”。中國國際關系學者也提出:在遭遇西方沖擊之前,禮治秩序不僅存在于“鄉土中國”,而且存在于整個中國,傳統東亞秩序是一種禮治秩序,奉行的即是“天下禮”。可以說,禮的價值取向已深深根植于中國人的內心深處,塑造了中國人的思維模式與行為舉止,特別反映在對“權力”“觀念”與“利益”等概念的理解上。
自殷周之變以降,中華傳統禮治秩序雖經歷挫折,卻主導著漢朝至清朝的中外關系進程。中國歷代統治者與思想家逐漸探索出一套內外同構(兼具社會治理與天下治理)的傳統禮治秩序。基于此,本文將專注于探討這一秩序的對外關系維度,并提出傳統禮治秩序的三個基本特征,即兼容性、差序性與關系性。
(一)兼容性
《詩經》有云“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禮記》中也有對“天下為公”的具體論述,體現了傳統禮治秩序的兼容性。具體而言,這種兼容性呈現出一種“無外+示范”的內涵。
“無外”是指對愿意融入該秩序的任一成員均持有高度包容的態度,沒有嚴格的“己”與“彼”之分,不存在絕對意義上的“外部世界”。趙汀陽借用“天下”概念對無外秩序進行了解讀,他指出世界上所有地方都屬于內部,這種關系模式“保證了世界的先驗完整性,同時又保證了歷史性的多樣性,這可能是惟一能夠滿足世界文化生態標準的世界制度”。換言之,傳統禮治秩序下中國對于他者的理解與處置不同于一神教文明,不存在以宗教為名的大規模、長時期戰爭。身處傳統禮治秩序中心的古代中國,不以征服世界為使命。并且,除非遭受正統性與合法性威脅,古代中國通常不尋求對“外部世界”使用武力,對外來族群的融合持兼容的心態。例如,魏晉南北朝時期,大量匈奴和鮮卑等少數民族涌入中原并與漢人通婚,最終成為中華文明的有機組成部分。
兼容性決定了無外思想的必要性。相應地,強調示范而非強制也就成了必然邏輯,因為“天朝上國”固然強大,但為了保持與藩屬國以及周邊關系的穩定,需要“以身作則、以禮相待”,以便確保傳統禮治秩序在沒有明確邊界的情況下,依然可以維持較強的穩定性與延續性。儒家強調“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與“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都指明了示范的作用。“君子執政”是示范的一種表現,并在三個層面發揮示范效應:首先,執政者獲得統治之“位”的首要前提是“正己”,即執政者要通過“修德”而做到“德位合一”;其次,執政者堅持以“仁”為規范性原則,通過“立人達人”促進全體民眾之利益;再次,執政者堅持將“仁”作為內在價值,不斷提升自身德性,持續推動社會與天下對“仁”的價值內化;最后,這種對仁的追求,也成為主要藩屬國的價值追求,如高麗世祖根據朝鮮人的歷史經驗、中國人的歷史經驗以及孔孟之道來修訂“禮節”,重建和強化其禮治體系,有力地促進了朝鮮的社會發展與長治久安。
(二)差序性
迥異于一神論世界中區分他我、強調信眾之間的同一性,中華傳統禮治秩序強調的是差序性,在承認“差別”的前提下,探討如何實現天下的有序。這里的差別包括上下與親疏兩個方面,上下體現為等級,親疏體現為圈層。因此,禮治秩序呈現為“等級+圈層”的結構形態。其中,“上下有序”的等級性強調傳統禮治秩序的垂直差序,而“文明差異”的圈層性則界定了傳統禮治秩序的水平差序。
差序性在縱向維度上表現為傳統禮治秩序下的等級性。在中華文明的諸多思想流派中,儒家與法家都致力于建立一個穩定的等級制社會。儒家強調“親親也,尊尊也,長長也,男女有別,此其不可得與民變革者也”。法家亦強調“上下有義,貴賤有分,長幼有等,貧富有度,凡此八者,禮之經也”。“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順則天下治,三者逆則天下亂,此天下之常道也。”道家雖然批判儒家禮治為亂之源,并認為“禮法數度,形名比詳”是“治之末”,但也強調“天道決定人道”的大前提,從而肯定了禮的等級性。上述各派思想深刻影響和塑造了古代中國頗具等級性的對外政策。例如,唐朝憑借較強的文化吸引力,將藩屬關系制度化。又比如,在明朝等級制的朝貢體系中,盡管朝鮮與越南的實力要弱于日本,但兩者憑借對明代中國理念較深程度的接受與內化,從而在等級排序上高于后者,并以此從明朝獲取更多利好。
差序性在橫向維度上表現為傳統禮治秩序下的圈層性,或者說親疏性。圈層性是貫穿中華文明內在精神、人際關系與社會秩序的獨有特征。費孝通以“差序格局”概念較為形象地闡述了禮治秩序的圈層性特征。他將西方社會比作柴捆,表現為由若干人組成的一個個團體,團體里與團體外界限分明,是不能模糊的。相較而言,中華傳統禮治秩序中的親疏關系與社會關系則更像是把一塊石頭丟在水面上所激起的波紋,“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遠,也愈推愈薄”。正如《禮記》所指出的:“夫禮者,所以定親疏、決嫌疑、別同異、明是非也。”基于中國對秩序內文明水平差異的界定,以及其他國家對中國的服從程度差異,傳統禮治秩序呈現為“五服”體系的基本形態,主要包括中心區的甸服、包含諸列國的侯服、被統治王朝征服的賓服、“蠻夷”居住地的要服,以及在要服之外更為遙遠的地區即荒服。例如,漢代建立的以貢納、冊封等為主要內容的天下秩序。
(三)關系性
禮治秩序還表現為對關系性的強調,這明顯不同于一神教價值觀對個體的強調。關系性賦予傳統禮治秩序以“自愿+賞罰”的核心運作機制,即以“自愿”為主、“賞罰”為輔,維護禮治秩序的包容性與權威性。
自愿理念源于儒道二家,塑造了禮治秩序的包容性。儒家認為:“禮,聞取于人,不聞取人。禮,聞來學,不聞往教。”這意味著“禮”提倡知識應當以“自愿前來學習”而非“強硬上門灌輸”的方式進行傳授。《禮記》又云:“君子不盡人之歡,不竭人之忠,以全交也”,即君子不強求別人全心全意的喜歡,也不強求別人盡心竭力的忠誠,這樣才能保持與他人的交情。道家“道法自然”與“順勢而為”的理念同樣是關系性的集中體現。道家倡導的“無為”主要針對王朝統治者,并非主張所有行為者都無所作為,恰恰是主張為普通行為者創造充分作為空間,不過多限制他們的意愿與行動,保證行為者最大限度地發揮主觀能動性。英國學者艾倫·麥克法蘭(Alan Macfarlane)也注意到了這一點,“與葡萄牙、西班牙和法國不同,中國沒有傳播福音的教派,她不會試圖去讓其他人都順從自己,中國不相信,也從未相信,可以用槍和劍來強制改變其他國家的文化”。由此可見,傳統禮治秩序將“自愿”作為確保關系性的首要條件。
賞罰是指以獎懲結合與恩威并施等手段維系傳統禮治秩序的正當性和權威性,體現了中華古典文明中“禮尚往來”與“先禮后兵”的思想。一方面,強調“禮尚往來。往而不來,非禮也;來而不往,亦非禮也”。這意味著,他人對我釋放善意或施以善待,我也應當以善回報他人,這正是關系性中所蘊含的獎勵回應機制。這種“以善報善”或“以德報德”的邏輯體現了對規范理性與工具理性的兼顧,既符合“禮尚往來”的價值準則,也有助于維持長期且可預期的社會秩序,并以此實現長期的共同利益而非短期的個人利益。另一方面,關系性同樣強調“先禮后兵”的邏輯,即在對方不守禮治之道時,會施加懲罰手段,以維持禮治秩序的有效運轉。正如孔子所云“以直報怨”與“唯仁者能好人,能惡人”。亦如子路所言:“人善我,我亦善之;人不善我,我不善之。”這體現了關系性中所蘊含的懲罰邏輯。
綜上,傳統禮治秩序的三個基本特征各有側重,構成互補關系。也就是說,兼容性體現了傳統禮治秩序的“內外兼修”,即在內涵與外延上均展現出該秩序兼收并蓄的特質;差序性則展現了傳統禮治秩序“縱橫同構”的特征,即以垂直等級與水平圈層塑造了該秩序的結構形態;關系性則體現了傳統禮治秩序的“道術結合”,即以自愿為主、賞罰為輔維護該秩序的包容性與權威性。這三個特征可以用表格表述如下(詳見表1)。
三、新禮治秩序的理論構建
基于上述傳統禮治秩序的基本特征,接下來將探討中國在融入當代國際秩序的過程中如何逐步構建新禮治秩序。“人們自己創造自己的歷史,但是他們并不是隨心所欲地創造,并不是在他們自己選定的條件下創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從過去承繼下來的條件下創造。”崛起的中國倡導建立的地區與世界秩序,必定是基于對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
新禮治秩序既非對中國古代傳統禮治秩序的生搬硬套,亦非對西方主導建立的國際秩序的盲目模仿,而是中國在具體實踐中,以守正創新的路徑構建的兼具中國特色與時代特征的秩序模式。該路徑具有兩個方面的優勢:一方面可以構建基于中國本土文化的新概念和理論體系,從而有助于打破以西方為中心的學術體系和話語體系;另一方面能夠有效提升新概念與理論體系在世界范圍內的交流性與互動性。
(一)當代國際秩序的核心要素
相較于傳統禮治秩序,新禮治秩序之所以“新”,主要是納入了二戰后逐步建立之當代國際秩序的核心要素。需要特別指出的是,當代國際秩序是反法西斯國家共同創建的。但建立后不久,由于冷戰及意識形態沖突,西方國家在當代國際秩序中逐漸占據主導地位。在西方敘事中,一些國家將“自由主義國際秩序”和“基于規則的秩序”替代當代國際秩序,這是偷天換日的敘事方式。因此,本文傾向于使用“當代國際秩序”的概念。總體而言,當代國際秩序的核心要素表現為以下三點。
第一,主權平等原則是當代國際秩序的首要政治原則與基石性規范。歷經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烏得勒支和約、維也納和約、兩次世界大戰、《聯合國憲章》以及二戰后民族解放運動等多重洗禮,主權平等原則日益成為當代國際秩序與當代國際法的重要原則之一。盡管各國在領土面積、人口規模、經濟實力、軍事實力、文化素質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但所有國家享有平等的主權權利已成為國際社會無可爭辯的原則與理念。
第二,全球范圍內不斷加深的經濟相互依賴,是當代國際秩序得以維持與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國與國之間經濟聯系的深度與廣度,日益成為影響彼此遠近親疏的關鍵要素。在全球化浪潮下,即使兩個政治制度與意識形態完全不同的國家,依然可以通過尋找彼此共同的利益匯合點,建立起一定程度的經濟合作關系,以助力兩國整體關系水平與質量的提升。反之,當兩國因為利益分歧而出現貿易摩擦、投資審查等情況時,雙邊經濟關系將會發生倒退甚至降級,進而導致兩國整體關系出現問題。
第三,全球問題日益凸顯,提升了國家間合作應對共同挑戰的必要性,賦予了當代國際秩序中制度與理念的合法性和權威性。全球治理將不同類型與層次的行為體匯聚在一起,在全球與區域層面協調集體行動,提供全球與地區公共產品,致力于維持世界的和平與安全、有效調解沖突、維護市場的正常運作,以及制定貿易和工業的統一標準等。為應對不同的全球性和地區性問題,主權國家主導建立了一系列全球與區域機制,進而逐步形成了涵蓋多領域和多層次的全球與區域秩序,成為戰后(特別是冷戰后)當代國際秩序的新發展與新特征。
(二)新禮治秩序的理論框架
新禮治秩序的理論建構是傳統禮治秩序基本特征與當代國際秩序核心要素深度融合的過程與結果。在新禮治秩序的理論建構過程中,當代國際秩序的核心要素發揮了重要作用,對傳統禮治秩序基本特征的歷史意義進行重塑與轉化,使其具備符合全球政治與世界經濟發展的當代意義,從而界定了新禮治秩序的精神要義與運作模式。反之,新禮治秩序在充分吸納傳統禮治秩序積極的價值內核基礎上,反作用于當代國際秩序的核心要素,對其進行豐富與再造,并以此推動了關于國際秩序認知與實踐的多元化趨勢。
基于此,作為闡釋新中國外交實踐的理解性框架,新禮治秩序由新兼容性、新差序性和新關系性三個基本特征構成。
首先,新兼容性。在傳統禮治秩序兼容性(無外+示范)與當代國際秩序核心要素的相互作用下,新禮治秩序下的新兼容性呈現為以下理論邏輯。
第一,在堅持主權平等原則的前提下,新兼容性充分認可國家之間的差異,強調求同存異的核心邏輯。西方國際關系理論將民族國家作為基本分析單元,強調國際體系處于無政府狀態,并由此界定了國際關系的沖突本質。新禮治秩序以無外的世界觀將世界視為一個整體,承認國家之間盡管存在差異,但可以在理念、規范和制度層面實現溝通與融合。
第二,在經濟相互依賴的基礎上,新兼容性致力于將世界塑造為一個共同體或者社群(community),體現了休戚與共的核心邏輯。新禮治秩序強調,經濟相互依賴產生強大的外溢效應,提升了全人類在政治、安全、生態等各領域的相互依存度,進而將世界塑造成一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同體,身處該共同體的每個成員之間都是分享利益、承擔責任的社群成員。
第三,為了應對全球問題,新兼容性倡導為世界提供器物支持、制度方案與理念示范,體現了以身作則的核心邏輯。新禮治秩序堅持仁義風范,站在符合世界最廣大群體利益的立場上,為世界提供器物、制度與理念等形式的國際公共產品,向處于危機的國家和人民施以援手,積極貢獻應對全球問題的方案,彰顯大國擔當,建構符合世界多元發展的全球治理體系。
其次,新差序性。在傳統禮治秩序差序性(等級+圈層)與當代國際秩序核心要素的相互作用下,新禮治秩序下的新差序性呈現為以下理論邏輯。
第一,在遵循主權平等原則的基礎上,新差序性以戰略合作水平劃定國家間的遠近親疏關系,體現了戰略利益的核心邏輯。在二戰后的世界秩序中,主權平等原則已經成為絕對的政治正確原則,但國家間關系存在親疏是合理的也是不可避免的。新差序性的理論邏輯致力于將傳統禮治秩序“上下有序”的垂直等級制轉化為新禮治秩序“親疏有序”的水平等級制,不尋求建立一個以國家大小強弱為標準劃分等級的國際秩序,而是一種以戰略利益契合度為標準界定伙伴關系的秩序形態。
第二,在經濟相互依賴的基礎上,新差序性愈發重視國家間經濟合作的制度化水平,體現了制度合作的核心邏輯。在深度融入世界經濟的基礎上,新禮治秩序將中國與他國合作的制度化水平,作為界定彼此親疏有序的重要標準。隨著兩國經濟合作水平的不斷加深,制度化水平可以反映彼此在戰略目標與政策行為上的契合性與穩定性。
第三,在應對全球挑戰的過程中,新差序性以對議題領域的先后排序為標準界定國際力量的分化組合,體現了議題導向的核心邏輯。區別于傳統禮治秩序以文明開化程度將世界秩序圈層化,以及西方自由秩序依據價值觀異同將國際體系圈層化的做法,新禮治秩序以不同國家對不同全球議題的關注程度為標準,劃分并塑造了不同議題領域的國際格局與秩序形態。
最后,新關系性。在傳統禮治秩序的關系性(自愿+賞罰)與當代國際秩序核心要素的相互作用下,新禮治秩序下的新關系性呈現為以下理論邏輯。
第一,在充分吸收國家主權平等原則的基礎上,新關系性尤其重視對他國自主性的尊重,體現了戰略自主的核心邏輯。新禮治秩序充分內化了主權平等原則,以平等心態尊重他國戰略自主,包括其獨特的歷史文化以及自主選擇政治制度和發展道路的權利,以堅持不干涉原則維持彼此間的舒適度。
第二,在經濟相互依賴基礎上,新關系性以可持續的互動方式保障國家間關系的互惠性,體現了務實合作的核心邏輯。盡管國家之間存在利益分歧與認知差異,但新禮治秩序致力于維護國家間關系的可持續性與互惠性。一是堅持自愿原則,充分考慮各參與方的意愿與關切;二是堅持以報還報的原則,積極探尋國家間共同利益的寬度與深度,充分挖掘各領域合作的潛力與動能,必要時也會采取反制措施維護自身正當權益。
第三,在應對共同的全球性挑戰時,新關系性強調世界各國應承擔與自身能力和權利相匹配的責任與義務,體現了權責統一的核心邏輯。新禮治秩序強調國家依據自身能力的大小,應當擔負不同程度的責任。大國在全球治理中承擔了更多的責任,因而可以享受選擇性激勵;反之,若大國沒有履行應盡責任,則無權享受選擇性激勵。只有堅持權責統一的原則,才能使各國維持良性合作的關系。
如下圖所示,新禮治秩序的理論框架是傳統禮治秩序基本特征與當代國際秩序核心要素深度融合的結果。從這一點來看,新禮治秩序絕非對當代國際秩序的破壞與顛覆。相反,新禮治秩序的哲學與理論出發點是發展國際秩序理論,并且在實踐與戰略指向上致力于維護、改革和完善當代國際秩序的規則與制度。
四、新禮治秩序的外交實踐探索
過去七十余年,新中國外交不僅經受住了不同歷史時期的嚴峻考驗,有力維護了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而且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塑造了有利于和平與發展的外部環境,為世界其他國家提供了可供參考的寶貴經驗。在此過程中,中國歷屆領導集體守正創新、推陳出新,結合中華傳統文化和具體歷史條件,創造性地提出一系列外交理論,并以此為指導逐漸創新和完善中國外交的具體實踐,在全球治理中發揮了一定的領導作用。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外交思想開辟了中國外交理論和實踐的新境界,為新禮治秩序在新時代的實踐探索和理論發展提供了寶貴財富與重要動力。而新禮治秩序為理解新中國外交實踐提供了系統的分析框架。
(一)新兼容性
首先是求同存異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中國處理對外關系的基本原則,也可以理解為基石性對外政策,踐行了新禮治秩序求同存異的核心邏輯。飽受二戰的摧殘,世界絕大多數國家都渴望一個和平穩定的國際環境以恢復其經濟發展。然而,冷戰人為地將世界政治陣營化,令這些國家(特別是發展中國家)難以有效堅持獨立自主的對外政策。作為廣大發展中國家的代表,中國在20世紀50年代首倡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即“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五項原則”,這不僅為中國自己贏得了生存的戰略空間,也為其他發展中國家提供了可供參考的經驗智慧,因而為世界各國所承認與尊重,展示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強大生命力。習近平主席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發表70周年紀念大會上的重要講話中強調:“70年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跨越時空、超越隔閡,經久愈韌、歷久彌新,成為開放包容、普遍適用的國際關系基本準則和國際法基本原則,為人類進步事業作出了不可磨滅的歷史貢獻。”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示范性特征,不僅是因為其為大多數國家爭取獨立自主提供了具有規范性意義的概念與思想體系,更在于其始終保持經久不衰的生命力且逐漸被國際社會所認可和接納,進而成為世界規范體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1957年12月,聯合國大會全票通過第1236(XII)決議,強調“依據互尊互惠,互不侵犯,尊重彼此主權,地位平等,領土完整及互不干涉彼此內政等原則”,這是和平共處五項原則首次以聯大決議的形式獲得世界范圍內的承認。20世紀70年代,聯合國大會相繼通過了《關于各國依聯合國憲章建立友好關系及合作之國際法原則之宣言》《關于建立新的國際經濟秩序宣言》和《各國經濟權利和義務憲章》等一系列包含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主要內容的決議和宣言,意味著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已經逐步接受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作為國際關系和國際法的基本準則。從規范視角來看,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不是通過外力強加給他國,而是在平等交往過程中,逐步實現中國對外關系原則的擴散。
其次是休戚與共的“人類命運共同體”。人類命運共同體是新時代中國對外工作的總目標,踐行了新禮治秩序休戚與共的核心邏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綜合考量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世界政治經濟秩序進入新時期,以及人類社會發展進入新階段等多方面因素,順應時代與歷史潮流,提出了一系列原創性外交理念和可行性外交倡議,逐步形成了習近平外交思想體系,人類命運共同體即是其中的集大成者。習近平總書記在諸多重要場合反復強調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重要意義,并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將“五位一體”的總體布局進一步發展為“建設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榮、開放包容、清潔美麗的世界”。在世界之變、時代之變、歷史之變的大背景下,中國提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具有重大的規范性意義,有助于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營造良好外部環境,并為全球治理變革與國際秩序變革貢獻中國方案。
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提出后,日益受到世界各國的重視并得到越來越多國家與國際組織的支持和認可。2017年2月,聯合國社會發展委員會第55屆會議協商一致通過“非洲發展新伙伴關系的社會層面”決議,“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首次被寫入聯合國決議。2022年11月,聯合國大會裁軍與國際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聯大裁安委”)先后表決通過“防止外空軍備競賽的進一步切實措施”“不首先在外空放置武器”和“從國際安全角度看信息和電信領域的發展”三項決議,均寫入中國提出的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這是該理念連續六年被寫入聯大裁安委決議。截至目前,中國已經在雙邊、地區和全球層面構建了一系列命運共同體,與有關各方凝聚共識、推動合作。
最后是以身作則的“共商共建共享”。共商共建共享是新時代中國提出的全球治理觀,踐行了新禮治秩序以身作則的核心邏輯。針對全球治理赤字以及治理能力不足等問題,黨的十九大明確提出,中國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觀,倡導國際關系民主化,將繼續發揮負責任大國作用。共商共建共享是中國認識和參與全球治理的指導思想,它系統地回答了“誰來治理”“如何治理”“為何治理”等問題。一是共商共建共享強調全球治理的主體應當是世界所有國家,而非某幾個國家壟斷治理權力;二是共商共建共享強調在治理過程中,各治理主體應當享有平等的參與權和發言權,并通過遵循民主協商的原則,實現程序上的民主與公平;三是共商共建共享的目標是要構建開放性與兼容性的全球治理體系。
在具體外交實踐中,共建“一帶一路”倡議、全球發展倡議、全球安全倡議和全球文明倡議等均是對共商共建共享的有力踐行,也是中國貢獻的四大國際公共產品。這四大倡議都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顯著特征,在范圍上具有高度開放性和全面包容性,所有國家和國際組織均可參與,共建成果也由參與方所共享,充分體現了“新兼容性”的理念。以全球發展倡議為例,中國致力于將該倡議與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目標建立起“四個對接”:一是對接重點領域,助推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中的17個目標如期實現;二是對接各國需求,歡迎各國結合自身實際需求靈活參與;三是對接合作機制,與相關國際和地區組織攜手合作;四是對接各界伙伴,歡迎私營部門、專家智庫等建言獻策。
(二)新差序性
首先是戰略利益上的“伙伴關系外交”。伙伴關系外交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新中國外交的主要路徑,踐行了新禮治秩序戰略利益的核心邏輯。自1993年中國與巴西建立第一對伙伴關系以來,中國將伙伴關系外交作為中國外交戰略布局的重要組成部分。習近平總書記在2018年中央外事工作會議上強調要“堅持以深化外交布局為依托打造全球伙伴關系”。截至2024年4月,中國已經同世界上124個國家和國際組織建立了不同形式的伙伴關系,逐步編織起一張具有顯著自愿等級的全球伙伴關系網絡。在該體系中,這些伙伴關系根據其在中國外交布局中重要性的差異被劃分為諸多等級,依次為:全面戰略協作伙伴關系、全天候戰略合作伙伴關系、全面戰略合作伙伴關系、戰略合作伙伴關系等。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又分別與老撾、柬埔寨、巴基斯坦和緬甸等十余個國家建立了雙邊命運共同體,是伙伴關系外交的新發展。
總體而言,中國的伙伴關系體系具有兩個重要特征:一是該體系呈現相對等級性特征,有助于中國靈活制定具有針對性的合作政策;二是該體系的流動性(升級或降級)特點,有助于中國培養一種具有動態性的戰略思維,發揮該體系的整體戰略效應。具體而言,那些堅定支持中國核心利益的支點國家,以及那些能夠拓展中國國際合作的節點國家,更有助于升級其與中國伙伴關系的等級,并處于該體系的中上層位置。2019年中俄將雙邊伙伴關系升級為“新時代全面戰略協作伙伴關系”,2023年兩國領導人發表聲明宣布進一步深化這一戰略協作關系,都是基于雙方“守望相助,相互給予更加堅定有力的戰略支持,支持對方走自身發展道路和維護本國核心利益”的考量。
其次是制度合作上的共建“一帶一路”倡議。共建“一帶一路”倡議是新時代中國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實踐平臺,踐行了新禮治秩序制度合作的核心邏輯。共建“一帶一路”倡議自提出以來,從夯基壘臺、立柱架梁到落地生根、持久發展,已經取得令人矚目的成就。截至目前,中國已經與150多個國家、30多個國際組織簽署了200多份共建“一帶一路”合作文件。與此同時,在不斷推動共建“一帶一路”倡議高質量發展的進程中,中國根據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合作水平的差異,正在構建一個基于國家主權平等且具有包容性的“依據制度合作水平形成的圈層制”。這種“圈層制”具有兩個主要特征:一是強調不以國家大小強弱劃分等級,而是基于不同國家與中國就政治安全經濟文化等不同領域開展合作的深淺程度所自然形成的合作等級;二是合作的主動權掌握在相關國家手中,中國歡迎但不強迫任何國家加入或離開。
具體而言,中國通過共建“一帶一路”倡議所構建的“圈層制”從內到外可劃分為四個圈層。最內層是與中國簽訂了共建“一帶一路”合作文件的重點合作國家。這些國家不僅與中國簽訂了共建“一帶一路”合作的諒解備忘錄,而且已經開展大量項目合作,并且有重大示范項目在其國內落地,包括巴基斯坦、柬埔寨、泰國、印度尼西亞、哈薩克斯坦以及埃塞俄比亞等;第二層是與中國簽訂了共建“一帶一路”合作文件的非重點合作國家,即還未有重大項目落地的國家;第三層是仍未與中國簽訂共建“一帶一路”合作文件,但在某些相關領域與中國展開合作的國家,例如中歐班列所途經的德法等西歐國家;最外層是出于某些政治因素選擇退出共建“一帶一路”倡議的國家,例如波羅的海三國,以及對共建“一帶一路”倡議持懷疑乃至抵制態度的國家,如美國和日本。
最后是議題導向上的“三大倡議”。全球發展倡議、全球安全倡議與全球文明倡議是新時代中國外交的主要抓手,踐行了新禮治秩序議題導向的核心邏輯。以全球發展倡議為例,該倡議聚焦經濟與社會發展,旨在緩解全球發展公共產品供給不足的困境。全球發展倡議秉持“發展優先、以人民為中心、普惠包容、創新驅動、人與自然和諧共生、行動導向”六大原則,對接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是中國繼共建“一帶一路”倡議后向國際社會提供的又一重要國際公共產品。
自全球發展倡議提出以來,已獲得100多個國家和包括聯合國在內的多個國際組織的支持。與此同時,作為共建“一帶一路”倡議的升級版,全球發展倡議在實踐過程中有所側重、有的放矢,依據不同國家參與該倡議相關議題的程度差異,逐步形成兼顧整體性與差異性的戰略圈層。一是“全球發展倡議之友”的60余國與10余個國際組織機構處于核心圈層。二是上述60余國之外的“全球南方”國家位于第二圈層,而作為倡議的政策配套,中國已經將“南南合作援助基金”整合升級為“全球發展和南南合作基金”。三是其余參與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國家位于第三圈層,這展示了全球發展倡議對接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并且兩者高度契合的現實。
(三)新關系性
首先是戰略自主的“不干涉原則”。不干涉原則是中國外交的核心要件與國際關系的基本準則之一,踐行了新禮治秩序戰略自主的核心邏輯。不干涉原則的提出,順應了彼時廣大從殖民主義中解放出來并獲得獨立主權的國家的核心要求,反映了他們對舊有國際政治秩序不滿以及要求在國際舞臺自主行事的心聲。該原則的關鍵在于,“充分相信各國人民及其政治家的智慧與能力,深刻反思舊時強權政治和霸權主義的惡果,堅決抵制用外部移植的方式把當事國不情愿的方案強加于人”。由此觀之,不干涉原則強調世界上所有國家都有根據自己主觀意愿和客觀條件制定政策的權利,體現了中國外交強調戰略自主的原則。
不干涉原則是毛澤東外交思想的一個基本原則,建基于其對中國“百年恥辱”的深刻反思。新中國成立伊始,毛澤東提出的“另起爐灶”和“打掃干凈屋子再請客”等外交方針,均反映出新中國堅決杜絕舊政府與外國勢力之聯系干預新政府政策選擇的可能。通過對毛澤東外交思想的繼承,鄧小平強調全方位開放絕非放棄獨立自主,而是始終將國家主權置于首位,永不接受別國干涉內政。江澤民的“和合”理念與胡錦濤的和諧世界觀,都充分強調了“和而不同”與“求同存異”的重要意義。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實現了對不干涉原則的創新發展,在繼續堅持國家主權神圣不可侵犯的前提下,“創造性介入”到那些中國應當發揮負責任大國作用的國際事務中。例如,2015年中國應當事方請求,積極促成塔利班與阿富汗政府的和談,推動阿富汗和解進程進入新階段。在中國的積極斡旋努力下,沙特、伊朗和中國三方達成并簽署了《北京協議》,宣布沙伊在時隔七年之后同意恢復雙邊外交關系,實現和解。這些實例都見證了中國在尊重他國主權的基礎上,開始在重大地緣政治問題上以創新手段擔負起負責任大國的領導角色。
其次是務實合作的“金磚合作機制”。金磚合作機制是新興市場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團結合作的重要平臺,踐行了新禮治秩序務實合作的核心邏輯。經歷十余年的發展,2024年1月1日,金磚合作機制實現了有史以來最大范圍的一次擴員,金磚國家整體實力得到進一步增強。
金磚合作機制的成功擴員,正是其長期遵循務實合作的結果。這種務實合作主要體現在金磚合作機制所遵循的自愿原則與包容性,即不對成員國輸出同一性的價值觀,反對給成員國強加不符合其客觀情況的政治、社會和經濟模式。無論對老成員還是新成員而言,金磚合作機制始終鼓勵成員國奉行獨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尊重其獨特的文化、歷史和價值觀。在認可價值多元化的前提下,金磚國家能夠不斷找到更多利益契合點,并將合作領域逐步擴展到貿易、金融、科技、能源等多個領域。正是這種基于務實合作的擴員,才能夠有效擴大金磚機制的影響力,并真正推動全球治理體系的改革與完善。
最后是權責統一的“正確義利觀”。正確義利觀是中國闡釋和理解全球治理權利與責任辯證關系的外交哲學,踐行了新禮治秩序權責統一的核心邏輯。追溯其本源,正確義利觀根植于“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的中國傳統文化,本質上提倡并構建“義”與“利”之間的平衡,既強調獲得和使用權利的正當性與合理性,也提醒人們在追求和運用權利時要堅持道義原則。在全球治理的語境下,正確義利觀強調所有國家在應對全球問題的過程中,要合力構建一種權利與責任相統一的辯證均衡關系,以此引導全球治理朝著可持續的方向發展。
2013年,中國針對非洲國家提出了“真實親誠”的外交政策主張,對周邊國家則提出“親誠惠容”的外交政策主張。這些集中展示了中國在與發展中國家交往時所奉行的義利觀。自此,正確義利觀的外交理念被中國領導人反復提及并付諸實踐,其內涵與意義也不斷得到發展與升華。同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周邊外交工作座談會上指出:“做好外交工作,胸中要裝著國內國際兩個大局……堅持正確義利觀,有原則、講情誼、講道義,多向發展中國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2014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外事工作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時強調:“要堅持正確義利觀,做到義利兼顧,要講信義、重情義、揚正義、樹道義。”堅持正確義利觀既是新時期中國的外交理念,也是中國統籌國內國際經濟聯動的發展理念,以此謀求具有包容性的共同發展。
綜上,新禮治秩序為深入理解當代中國的外交理念與實踐提供了思想基礎和分析框架(詳見表2)。
結語
本文將傳統禮治秩序的核心特征(兼容性、差序性、關系性)與當代國際秩序中的核心要素相結合,提出了一個新禮治秩序(新兼容性、新差序性、新關系性)的理論框架,以此解讀當代中國的國際秩序觀與外交政策,以及中國與當代國際秩序的關系模式。
通過案例分析,本文認為,當代中國的外交理念與實踐基本踐行了新禮治秩序的三大核心特征:第一,新兼容性是指中國以“求同存異”“休戚與共”和“以身作則”的原則,積極發揮國際秩序參與者、建設者和貢獻者的作用,提出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觀以及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新時代外交總目標;第二,新差序性是指中國相繼提出伙伴關系外交、共建“一帶一路”倡議,以及囊括全球發展倡議、全球安全倡議和全球文明倡議的三大倡議體系,構建了基于“戰略利益”“制度合作”和“議題導向”等原則的國際合作格局;第三,新關系性是指中國基于“戰略自主”“務實合作”和“權責統一”,提出不干涉原則和正確義利觀,并以金磚合作機制等為抓手,深入開展與世界其他國家(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的多領域全方位的合作。
基于此,本文回答了開篇提出的研究問題,即崛起的中國的一系列外交理念與實踐符合新禮治秩序的三大基本特征,客觀上塑造了新禮治秩序的秩序內涵與形態。該秩序不同于以西方基督教文明為根基的封閉性、排他性“全球”秩序,而是一個強調開放性與包容性的秩序。盡管該秩序是一個區域秩序,但同樣對區域外國家的建設性作用持開放態度,并在某些功能性領域具有全球性影響。更為重要的是,隨著中國影響力的持續增強,新禮治秩序將在客觀上產生一種示范效應,即世界其他地區同樣可以建設符合其自身情況與特色的區域秩序。
〔本文注釋內容略〕
作者:彭博 薛力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2024年第8期P62—P79
轉自:中國社會科學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