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跳出治亂興衰的歷史周期率,是中國共產黨長期探索的重大課題。毛澤東同志曾在延安窯洞中給出答案,“這條新路,就是民主”。這條新路薪火相傳,任重道遠。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把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有效保證國家治理跳出治亂興衰的歷史周期率。”因此,跳出歷史周期率的根本出路在于通過民主法治建設保障公民權利,實現人人負責和監督政府。蔡寶剛教授所著《權利制約權力的當代法制構造——--公民參與反腐敗及其權利保障研究》一書,積極探索在權利制約權力的基礎上推進廉政法制建設,為跳出歷史周期率尋求當代法制路徑。該書是作者主持完成的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推進和保障公民參與反腐敗的制度設計研究”(優秀等級通過結項鑒定)的研究成果,于2021年底在人民出版社出版。經由研究團隊的共同努力,相關成果提前在《法學》《法律科學》《中國社會科學報》等報刊雜志上發表,多篇論文被《新華文摘》等雜志全文轉載,獲得中國法治文化研究會優秀論文一等獎、中國廉政法制研究會優秀論文二等獎。該書的主要內容和學術貢獻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系統梳理了權利制約權力的基礎理論。如何制約權力是千古難題,權力制約有多種方式,主要包括以權力制約權力和以權利制約權力。以權利制約權力是基礎方法,基本要義是通過公民權利制約公共權力。權利之所以能夠制約權力有其深厚的理論基礎,歸根到底是由權利的本質及功能決定的。權利不僅是公民利益之所在,而且還能體現人之尊嚴的主體地位,具有制約權力的動力;權利主體是眾多的公民,具有制約權力的廣泛性;權利意味著自由和利益,具有制約權力的激勵性;權利之中蘊藏豐富權能,具有制約權力的內生性;權利有著多種表現形式,具有制約權力的多樣性;權利能夠形成結構體系,具有制約權力的系統性。權利的實現需要排除包括權力在內的多種因素的干擾,認真對待權利其實就是認真對待權力制約,權利的成長、弘揚與保障其實也是對權力進行制約的過程。
第二,論證了權利制約權力是契合中國現實的重要反腐方式。與權力制約方式相對應,反腐治權的方式主要有權力反腐和權利反腐,二者各有功用、缺一不可。在不斷加強權力制約權力機制建設的基礎上,還必須重視和加強權利制約權力機制建設。權利制約權力是契合中國現實的重要反腐方式,我國已經確立“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支持和參與”的反腐敗領導體制與工作機制,“依靠群眾支持和參與”主要指的就是要推進和保障公民參與反腐敗。我國目前公民參與反腐敗及其制度保障已經取得了重要進展和顯著效果,但在重視程度、參與意識、推進力度、制度保障、權利賦予等方面還有待進一步強化。因此,以權利制約權力以及在此基礎上的公民參與反腐敗,無論是理論研究還是實踐推進方面都需要進一步重視和加強,相關制度建設是我國廉政法制建設的重要使命,從而能夠不斷完善多中心治理腐敗的治理格局和整體效能。
第三,明晰了權利制約權力反腐機制的內生力量。該書將權利制約權力的基本理論與我國的反腐治權的法治建設緊密結合起來,在梳理和分析我國公民參與反腐敗的概念、現狀、問題、價值、制度的基礎上,著力構建推進和保障公民參與反腐敗問題的理論體系和制度體系;提出了當前我國公民參與反腐敗困境的重要原因在于對公民參與反腐敗重視程度不夠和權利保障制度的不足;系統梳理和提出權利制約權力以及推進和保障公民參與反腐敗的理論基礎;闡述公民參與反腐敗與制度保障之間的邏輯關涉性;提出公民、社會單位、社會組織等社會主體和社會權力是公民參與反腐敗的主要內生力量;理性分析權力制約權力機制存在的不足以及權利制約權力機制具有的內生比較優勢;將公民參與反腐敗所必需的公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等權利保障制度構造作為制度設計和研究的重點;提出公民為權利而斗爭是公民參與反腐敗能力提升和取得良效的關鍵。這些研究思路、內容、結構和方法等在現有研究中很少涉及,具有重要的理論和實踐創新價值。
第四,完善了權利制約權力的法治機制構造。制度反腐是反腐治權的根本措施,法制具有界定功能,能夠辨識腐敗行為;法制具有規范功能,能夠規制腐敗行為;法制具有穩定功能,能夠維護反腐常態;法制具有保護功能,能夠保障反腐權利;法制具有激勵功能,能夠激發反腐動力;法制具有懲戒功能,能夠懲治腐敗行為。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要“保障人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該書的研究是在黨和國家近年來高度重視保護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背景下進行的,以權利與權力之關系為分析主軸,從權利向度、公民權利保障視角研究反腐治權和廉政法治建設,為跳出歷史周期率尋求制度邏輯和制度基石,為公民權利保障制度和體系的健全與完善貢獻智識。充分保護公民權利尤其是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對于反腐治權至關重要,目前我國法律對這四種權利的規定和保護還有待進一步完善。保障公民權利與制約國家權力一體兩面,公民權利的保障意味著國家權力的謙抑,該書通過法制構造這四種權利的具體內容,加強對這四種權利的法治保障,為我國廉政法制建設提供新視野、拓展新境界。
(作者系華東政法大學科學研究院院長、二級教授)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