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華寧縣青龍鎮(zhèn)的2名婦女因提供虛假證言、扭曲違法事實,影響公安機關依法辦案,被分別處以行政拘留6日、8日并罰款300元的處罰。一人因涉嫌交通肇事,并隱瞞事故真相被采取強制措施。
今年7月中旬,華寧縣青龍鎮(zhèn)發(fā)生一起三輪摩托車違規(guī)載人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經(jīng)偵查,王某華駕駛三輪摩托車違規(guī)載人前往青龍鎮(zhèn)趕集,途經(jīng)村口時,王某華駕駛的三輪摩托車失控沖出路面,導致樊某某、王某彤、余某某、王某某從車內摔出,4人均不同程度受傷,其中王某某受傷嚴重,送醫(yī)院醫(yī)治無效后死亡。事故發(fā)生后,樊某某為謀取保險理賠、逃避事故責任,報警謊稱王某某是在路上行走時,被王某華駕駛的三輪摩托車撞倒后導致受傷,并教唆駕駛員王某華、搭乘人員余某某隱瞞事故真相,向警方作虛假陳述。面對交警的詢問,3人扭曲違法事實,誤導交警部門對該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因王某華、樊某某、余某某對該事故未履行如實陳述的義務,嚴重影響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責任認定,3人的行為已涉嫌提供虛假證言,青龍派出所遂對3人依法進行傳喚。讓3人意想不到的是,僅僅因為撒了個謊,面臨的將是法律的嚴厲制裁。
目前,樊某某、余某某因提供虛假證言、扭曲違法事實,分別被處以行政拘留6日、8日并罰款300元的處罰,王某華因涉嫌交通肇事已被采取強制措施。
警方提醒:任何知道案件事實的公民都有如實向公安機關提供證言的義務。在公安機關調查取證時提供虛假證言的行為,嚴重妨害司法活動的客觀公正性。廣大公民切勿因一念之差、心存僥幸而淪為違法者,最終為自己漠視法律的違法行為“買單”。
(通訊員 宋潤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