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溪日報記者 鄭詩 曾夢琪
2023年12月1日公布的《玉溪市城市更新條例》,標志著玉溪城市更新工作進入法治化、制度化、規范化的新階段,無疑是玉溪民主法制領域改革中濃墨重彩的一筆!
近幾年,制定城市更新、文明行為促進、城鎮綠化等8部小切口、符合玉溪發展實際的地方性法規,有力服務玉溪經濟社會和改革發展大局;制定人大代表參與地方立法、公開征求意見、立法協商等22項工作制度,進一步提升立法質效;制定出臺法規實施情況報告辦法,組織開展立法后評估,確保地方性法規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自2016年3月1日行使地方立法權以來,玉溪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根本遵循,毫不動搖堅持黨的領導,扎實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善治保發展,民主法制領域改革持續深化,實現了以法治引領、推動、規范和保障高質量發展。
城市更新立法開先河
“城市更新對完善城市功能、轉變城市發展方式、提升城市品質具有重要意義。為貫徹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聚焦市委中心工作,回應人民群眾新要求新期待,為城市更新提供法治保障,2022年,市人大常委會將《玉溪市城市更新條例》列入了立法規劃和計劃,啟動立法工作,推動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發揮立法的引領、推動、規范和保障作用,助力玉溪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張敏張敏介紹。
《玉溪市城市更新條例》制定過程中,市人大常委會全面落實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原則,認真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要求,開門立法、廣開言路,召開立法聽證會,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民主立法的觸角向基層進一步延伸。
談及立法中遇到的最大挑戰,張敏坦言:“作為全國設區的市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規,我們沒有更多可供學習借鑒的經驗做法,很多東西是摸著石頭過河。”對此,市人大常委會廣泛調研、多方征求和聽取意見,找準玉溪在城市更新中的難點、堵點問題,對規劃統籌引領、政策措施保障不足等共性問題作出明確規定,為城市更新工作掃清障礙,最大限度爭取各方支持;將推進老舊小區及周邊地區實施連片改造,利用小區空地、荒地及拆除違法建筑增設停車位、養老服務中心,打造15分鐘便民生活圈、建設完整社區等在城市更新中探索出的制度、措施規范固化上升為法規,為玉溪推進城市更新提供了法治保障。
眼下,縣(市、區)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并聯辦理項目行政許可或備案,城市更新涉及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變動的,可通過多種方式開展,城市更新項目高效落地;市屬國有企業主動擔當作為參與城市建設,打造工業記憶文創園向市民開放;由本土企業捐贈建設、社區提供土地、城管后續維護的南箐壩公園投入使用……《玉溪市城市更新條例》的積極作用正逐步顯現。此外,還為其他城市開展城市更新立法提供了有益參考和借鑒。今年以來,河北省邯鄲市、山東省東營市先后到玉溪學習城市更新立法相關經驗。
高質量立法保障高質量發展
《玉溪市城市更新條例》的頒布,讓玉溪成為全國設區的市制定出臺的第一部城市更新法規。無獨有偶,《玉溪市新平哀牢山縣級自然保護區條例》也是全國第一部對縣級自然保護區進行立法保護的地方性法規,為維護哀牢山自然保護區生態功能和生態平衡、筑牢西南生態安全屏障提供了法律保障。此外,《玉溪市革命遺址保護條例》作為全省首部全面規范革命遺址保護、弘揚革命精神的地方性法規,對更好保護紅色文化資源,加強愛國主義教育發揮了積極作用。
同時,玉溪坐擁三顆“高原明珠”——撫仙湖、杞麓湖、星云湖。如何解決好生態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解決好生態環境保護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關系,是市人大常委會在配合省人大常委會修訂“三湖”保護條例中的一道必答題。市人大常委會向省人大常委會匯報反映基層代表和沿湖群眾訴求意見10余次,得到省人大常委會的高度重視。涉及“三湖”保護與發展、保護與民生的一些重要、關鍵性意見得到采納,在為法規實施打下堅實群眾基礎的同時,也為玉溪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保障留下了空間。
回望過去,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握好地方立法的問題導向、實踐導向、目標導向,找準立法工作的著力點和切入口,成熟一件、制定一件,立一件、成一件,真正做到以高質量立法保障高質量發展。“今年,我們將工作關口再前移,堅持深度提前介入,從立項到起草,從論證到修改,全程督促指導推進《玉溪市易門銅礦工業遺產保護和利用條例》制定,切實發揮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導作用。展望未來,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將牢牢把握地方立法服務大局之‘要’、法治為民之‘本’、擔當作為之‘責’,通過小切口立法、小快靈立法,多立精品良法,用法治助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玉溪新篇章。”張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