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下午,《玉溪市城市更新條例(征求意見稿)》聽證會舉行,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提高行政決策透明度。
聽證會上,玉溪市城市更新條例起草工作組相關負責人介紹了《條例》立法的背景、必要性、依據、起草過程和主要內容。住房城鄉建設、自然資源規劃、財政等行政機關有關同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企業負責人及社區干部、社區居民、律師等24位代表分別發言,就制定《條例》的必要性、征求意見稿的條款內容等提出意見建議。市人大常委會財經委、法工委有關同志旁聽了聽證會。
大家一致認為,制定《條例》非常必要。城市更新是“十四五”時期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提升城市品質品位的重大工程和重要推手,是城市發展由“增量”進入到“存量”階段的必然產物,是資源緊約束條件下城市發展的新增長點,對于加快轉變城市發展方式、統籌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推動城市空間結構優化具有重要意義。
聽證代表們對《條例》明確的城市更新將遵循“政府統籌、市場運作;規劃引領、民生優先;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節約集約、綠色低碳;公眾參與、共建共享”的五個原則,普遍表示認同。也有聽證代表提出:要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的職責,細化相關部門的職能職責,合力推進城市更新工作;要制定更具操作性的條款,最大限度調動市場主體和社會資本的積極性;建立并細化社區居民參與城市更新的工作機制,提升社區居民的參與度、滿意度;像對待老人一樣對待城市老建筑和歷史文物,保留城市的歷史文化記憶,不隨意改造公園等具有城市共同記憶的建筑和設施。
此外,聽證代表還從法律語言和法律概念,建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方面,對征求意見稿存在的問題發表了專業的見解,并展開了充分探討。
決策發言人對聽證代表提出的疑問進行了現場答疑反饋,并表示將充分聽取、吸收此次聽證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認真研究后交由玉溪市城市更新條例起草工作組對《條例》進行修改和完善。(玉溪日報全媒體記者 白誠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