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玉溪市生態環境局發出提示,希望市民繼續減少煙花爆竹燃放,鞏固創文、創衛和空氣質量改善成果,讓市民春節期間呼吸上清新、干凈的空氣。
近兩年來,在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但2021年還有3天空氣質量超標,1天出現在大年初一,另外兩天出現在3月份。
“因燃放煙花爆竹,去年大年初一玉溪中心城區空氣質量出現了輕度污染。”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監測數據顯示:2021年除夕夜20時,SO2、PM10和PM2.5小時濃度驟然升高,PM10在大年初一1時出現最高值,達每立方米341毫克,PM2.5在初一2時出現最高值,達每立方米353毫克。
去年除夕夜,市生態環境局工作人員從城外的山坡上俯瞰玉溪中心城區,發現大量煙花爆竹集中燃放產生的煙霧緊緊籠罩在城市上空,久久無法散去,“城市上空仿佛蓋著一層大棉被”,導致空氣質量多時段嚴重超標。大年初一21時,玉溪中心城區SO2、PM10和PM2.5三個主要污染指標小時濃度又驟然升高,直到大年初二2時才逐漸下降。我市也是全省16個州(市)中唯一一個春節期間空氣質量超標的市。與過去六年同期相比,2021年春節期間污染程度更深、時間更長,空氣質量明顯下降。
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王光晶介紹,煙花爆竹集中燃放對城市空氣質量影響明顯,會導致PM2.5濃度快速上升。而大量煙花爆竹的多點燃放,也會使得空氣質量在短時間內迅速惡化,特別是城市建成區人口密集,加之冬季不利于大氣擴散,煙花爆竹燃放產生的大量有害污染物聚集,加劇了空氣污染,不利于市民身體健康。
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指出,煙花爆竹燃放會帶來空氣污染、噪聲污染、固廢污染,還有可能帶來火災隱患或引發安全事故。從建設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角度來講,大量燃放煙花爆竹還會造成資源浪費,增加碳排放。
我市藍天保衛戰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空氣質量持續改善需要每個人做出點滴努力。市生態環境局呼吁廣大市民要帶頭落實禁燃限放的要求,不放或少放煙花爆竹,持續保衛玉溪藍天,鞏固空氣質量改善成果,讓市民過一個安全、文明、環保、健康、祥和的春節。(玉溪日報全媒體記者 白誠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