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來,玉溪市紀檢監察機關為黨員干部、公職人員澄清正名共計103批次137人,日前,市紀委監委召開容錯糾錯機制推進工作會介紹了相關工作落實情況。
近年來,玉溪市紀委監委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鼓勵干部擔當作為的有關要求精神,找準找實容錯糾錯機制著力點,把決不讓有問題的干部逃脫黨紀國法的嚴懲和決不讓無問題的干部背上不白之冤的“罪名”作為正風肅紀新常態,旗幟鮮明為敢于擔當、踏實做事、不謀私利的干部撐腰鼓勁。
精準把握政策界限,嚴格“三個區分開來”。在實踐運用中,對一心為公、主動擔當者在工作中出現的瑕疵,以及無主觀惡意,因工作過失且能夠重新完善改正、沒有造成惡劣影響的,采取批評教育、治病救人的方針,給予容錯保護和糾錯免責,抓早抓小,防微杜漸,用好政策辦好事。對誣告陷害他人的,依紀依規、以情以理進行批評教育或作出相應處理。
切實找準工作重點,嚴禁誣告錯告陷害。堅持把信訪群眾當“家人”,在認真分流核查來信來訪事項的同時,主動向誣告錯告的歪風邪氣“亮劍”,堅決糾正挫傷黨員干部干事積極性、損害干部形象、影響凝聚力戰斗力的不正之風。今年以來,市紀檢監察機關查處誣告陷害行為1起,處理1人。
用足用好容錯糾錯機制,嚴肅督查整改落實。切實貫徹玉溪市《關于提振干部隊伍精氣神激勵干事創業擔當作為的實施意見》等一系列激勵擔當作為的制度機制,調動全市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激發干部干事創業活力,營造銳意改革、敢于擔當、合理容錯的良好環境。同時,扎實做好后半篇文章,對糾錯不落實或者落實不力的,重新啟動追責問責機制,讓各級黨員干部特別是適用容錯免責的干部能夠在紀律紅線、法律底線范圍內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玉溪日報通訊員 胡行軍 鄧雪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