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溪日報全媒體記者 夏娜
基層是國家治理的最末端、服務群眾的最前沿。如何加強黨的領導,提升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日前,我市出臺《關于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實施意見》和《黨建引領鄉村基層治理重點任務清單》《黨建引領城市基層治理重點任務清單》(以下簡稱“‘一意見兩清單’”),推進城鄉基層治理各項目標任務落細落實。結合“一意見兩清單”的相關內容,記者采訪了市委組織部有關負責人。
問:玉溪出臺“一意見兩清單”的總體要求是什么?包含哪些具體內容?
答:“一意見兩清單”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和加強黨對基層治理的全面領導,建立健全基層治理體制機制,著力破解基層治理重點難點問題,推動政府治理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提高基層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
到2025年,建立起黨組織統一領導、政府依法履責、各類組織積極協同、群眾廣泛參與,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基層治理體系。黨建引領基層治理機制全面完善,基層政權堅強有力,基層公共服務精準高效,黨的執政基礎更加堅實,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明顯提高。到2035年,在全省率先基本實現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具體內容包括:意見以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建設、加強基層治理能力建設、加強基層智慧治理能力建設、提升基層治理保障水平為主。《黨建引領鄉村基層治理重點任務清單》由完善鄉鎮領導基層治理體制機制,加強村級組織治理能力建設,加強基層自治、德治和法治建設,構建黨建引領多元治理的格局,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和加強要素保障等部分構成。《黨建引領城市基層治理重點任務清單》包括深化街道管理體制改革,強化社區黨組織的領導作用,健全黨組織領導下的居民小區自治機制,構建黨建引領多元治理的格局和加強組織保障等內容。
問:加強黨的基層組織體系建設作為基層治理體系建設的關鍵一環,玉溪采取的措施有哪些?
答:我市明確,在加強黨的基層組織體系建設中,全面加強鄉(鎮、街道)、村(社區)黨組織對基層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的統一領導,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凡涉及基層治理重要事項、重大問題都由黨組織研究討論后按程序決定。全面推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居)民委員會主任和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推進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交叉任職。
同時,創新黨組織設置和活動方式,盯住非公企業、社會組織等新興領域和城鄉接合部、流動人口聚集地等薄弱點,不斷擴大黨的組織和工作有形有效覆蓋。在農村,鼓勵在農業產業化水平高或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好的地區,探索把黨組織建在產業鏈上、建在集聚區內;在城市,強化社區黨組織對轄區小微企業和社會組織兜底管理,實施“紅色物業”,把支部建在居民小區、建到網格。
深入推進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注重在急難險重工作一線設立臨時黨組織,發揮臨時黨組織作用。常態化排查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持續整治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問:在“一意見兩清單”里,玉溪提出要構建區域化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這又如何理解?
答:玉溪的做法是:在城市街道、城鎮化或產業集群程度較高的鄉(鎮),建立健全黨建聯席會議制度,整合調動各類黨建資源,發揮鄉(鎮、街道)黨(工)委區域統籌、條塊協同、上下聯動的動力軸心作用,統籌協調轄區內各領域黨建工作。通過簽訂共建協議、干部交叉任職、實行兼職委員制度、人才結對培養等加強組織共建,通過聯合開展活動、共同組織黨員教育等推進活動共聯,通過整合信息互通、陣地共用、文化共建等實現資源共享。
同時,積極開展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黨組織、在職黨員到社區“雙報到雙服務雙報告”工作,建立資源、需求、服務“三張清單”制度,通過雙向認領、雙向服務等方式,統籌解決各自實際需求和難題,鼓勵“兩新”組織黨組織及其黨員到駐地社區開展報到服務。依托鄉(鎮、街道)、村(社區)、樓宇、園區、商圈、市場或較大的企業建設特色鮮明、功能聚焦的區域性黨群服務中心,構建“15 分鐘黨群服務圈”,建立全科服務、錯時服務機制,把區域內黨建、治理、服務資源力量聚集到黨群服務中心,打造基層治理堅強陣地。
問:在農村,一套完善且行之有效的組織運轉體系是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保障。請問玉溪在這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意見提出,玉溪要建立健全以基層黨組織為領導、村民自治組織和村務監督組織為基礎、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合作組織為紐帶、其他經濟社會組織為補充、群眾廣泛參與的鄉村治理體系。
為此,我們將通過加強村(居)民委員會規范化建設,發揮村(居)民委員會下設的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鄉村規劃等委員會作用,在村民委員會設立婦女和兒童工作等委員會,在社區居民委員會設立環境和物業管理等委員會,做好相關工作。
同時,健全村級后備力量人才庫,全面推行村級組織大崗位制,構建黨組織領導下干部分工負責、精簡高效的運行機制,推動村干部專業化、社區干部職業化建設。全面落實村組干部資格聯審機制,堅決防止任何問題人員進入村干部隊伍。
推行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及流程,規范集體“三資”管理,健全村(居)務監督委員會運行機制,加大基層微腐敗懲處力度,強化鄉(鎮、街道)紀檢監察組織與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溝通協作、有效銜接,形成監督合力,這些措施都將為完善村級組織運轉機制提供有力保障,有效推動基層治理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