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玉溪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管理實施辦法(草案)》(以下簡稱《辦法》)聽證會舉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律工作者、專家學者、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工作人員等參加聽證會。
據介紹,我市于2016年1月全面啟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項制度整合工作,協調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玉溪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9月19日、20日分別印發《玉溪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玉溪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均自2017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隨著兩份指導性文件有效期截止日期即將到來,制定新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相關工作指導性文件十分必要和迫切。按市政府安排,市醫療保障局組織對2017年印發的兩份指導性文件進行修改完善,合并為《玉溪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管理實施辦法》,并向縣(市、區)、市直相關部門以及社會公眾征求意見,最終形成了聽證《辦法》。
聽證會上,代表們認為,《辦法》提高了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水平,進一步完善了我市基本醫療保障制度體系,要加大宣傳力度。同時,聽證代表也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圍繞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管理提出了意見和建議。
聽證會后,市醫療保障局將依法依規充分采納聽證代表的意見和建議,并繼續開展專家論證、合法性審查等程序工作,確保《辦法》更具指導性和可操作性。(玉溪日報全媒體記者 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