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玉溪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獲悉,為切實加強各級各類民營醫院、門診部、診所(以下簡稱社會辦醫療機構)及村衛生室疫情防控工作,我市制定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辦醫療機構及村衛生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全市社會辦醫療機構及村衛生室疫情防控工作開展拉網式監督檢查,并發布通告、設立舉報電話。
《通知》要求,各縣(市、區)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于8月9日至13日對轄區內所有社會辦醫療機構及村衛生室非法開展發熱病人診治行為進行拉網式全覆蓋監督檢查。各縣(市、區)衛生監督機構負責對縣城建成區社會辦醫院、門診部及診所的監督檢查,鄉鎮衛生院負責鄉鎮轄區內的個體診所及村衛生室監督檢查。對擅自診治具有發熱、干咳、乏力、嗅覺(味覺)減退、鼻塞、流涕、咽痛、結膜炎、肌痛、腹瀉等新冠肺炎相關癥狀患者的行為,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從嚴從重處罰,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各縣(市、區)衛生監督機構及鄉鎮衛生院要建立長效監督機制,落實疫情防控常態化期間主體責任,每周對社會辦醫療機構及村衛生室監督檢查全覆蓋不少于1次,嚴厲查處非法診治發熱病人的行為,并自8月16日起實行周報告制度。
各縣(市、區)要督促民營醫院(設置發熱門診或發熱哨點診室)落實發熱患者、所有住院患者及陪護人員核酸檢測“應檢盡檢”的規定;督促工作人員每周開展1次核酸檢測抽檢,比例不得少于25%(社會辦醫院覆蓋所有科室),發熱門診、發熱哨點診室等重點科室的工作人員每3天開展一次核酸檢測;要嚴格落實核酸檢測逢陽必報、逢陽必隔,確保傳染病信息報告及時、規范、準確。(玉溪日報全媒體記者 黃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