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溪日報記者 陸合春
“鄉村治,百姓安。”在鄉村治理中,我市堅持把農村基層黨建作為“定盤星”,注重從頂層設計抓改革創新,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農村下移,探索“黨建引領、三治合一”的治理新模式。
在持續擦亮“黨員積分制管理”黨建品牌的基礎上,我市深化新時代“仙湖衛士”行動和小組黨員活動室建設全覆蓋行動,組建“仙湖衛士”黨群工作站、愛湖護湖黨員先鋒隊,授予108個基層黨組織、69名黨員“仙湖衛士”稱號,累計建成小組活動場所5925個,真正把村級活動場所建成黨員活動、村民議事、文化娛樂和學習培訓的陣地。著力壯大集體經濟,全市702個村(社區)集體經濟總收入全部達到5萬元以上,全面消除了“空殼村”。
村民自治是基層治理的根本,我市以改革創新精神,統籌法治、德治,推動農村長治久安。2017年3月,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支持下,紅塔區用1年時間,全面完成村規民約(居民公約)修訂完善和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工作,以“刮骨療毒”的決心徹底解決了“保留戶口”的歷史遺留頑癥,并將紅塔區的試點經驗在全市全面推行,制訂與時代進步“同頻共振”的村(社區)自治管理的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全面實施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定,規范“四議兩公開”和“一事一議”,推行村級微權力清單,實現村規民約與法律法規的“并軌”。
“自辦宴席需按相關要求逐級申報,正餐不得超過兩餐,操辦前后不得超過三天。操辦前需向小組交納2000元預付款,若未超過三天的,全額退還;若超過三天的,每天收取1000元的場地使用費。取締‘瞧背啰’辦宴席(白事后、生病痊愈等)陳規舊習;提倡不設靈堂,不敲鑼打鼓”。在紅塔區小石橋鄉玉苗村村規民約中,對殯葬改革、移風易俗等內容作出了具體規定。我市在鄉村治理中,大力推動鄉村移風易俗,類似的詳盡規定在很多村(社區)修訂后的村規民約(居民公約)中都有所體現。2018年,全市殯葬改革實現四個100%,殯葬改革的“玉溪經驗”“玉溪模式”被民政部在全國推廣。尊老敬老、厚養薄葬成為新風尚。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根本,我市廣泛開展文明村鎮、文明家庭創建和農村道德講堂活動,挖掘身邊好人好事、孝行善舉和優良家訓家風,規范農村婚喪喜慶操辦事宜,營造了崇仁尚德的良好風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