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權?為誰用權?如何才能用好權?這是每一名領導干部必須面對的問題,也是每一名領導干部必須答好的考題。揆諸現實,總有一些領導干部答不好這個考題,如玉溪市、通海縣在杞麓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當中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就反映出市、縣兩級一些領導干部在如何用權、為誰用權上出現了偏差,導致“沖動”決策、“拍腦袋”決策。
依法用權不任性。“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領導干部要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帶頭遵守法律、執行法律,帶頭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時刻繃緊“依法用權”這根弦,讓權力在安全線內運行,想問題時,以遵循黨紀國法為前提;辦事情時,多想想有沒有觸紅線,多看看有沒有闖雷區;作決策時,一定要對決策主體是否合適、恰當,決策內容是否符合實際、符合規律,決策程序是否規范、健全等進行嚴格把關,堅持在法定職權范圍內行 使決策權,做到內容不違背法治精神、不抵觸現行法律、不沖突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該聽證的聽證,該審議的審議,該表決的表決,做到民主決策、科學決策、依法決策。
嚴以用權不逾矩。著名啟蒙學者孟德斯鳩曾說:“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這是萬古不易的一條經驗。”權力具有天然的膨脹性,如果沒有足夠的約束、強有力的監督,很容易變了味道,偏了方向,甚至會如“斷線的風箏—— —光想自由自在,忘了栽在地下”。對于領導干部來說,嚴以用權是黨紀法規的剛性要求,也是對自身的一種保護。
“畏則不敢肆而德以成,無畏則從其所欲而及于禍。”守住做人當官的道德底線和法律底線,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約束,自覺做到敬畏權力、謹慎用權,守好公與私的分界線,不弄權、不攬權、不越權,用手中的權力造福社會、造福人民。
用權為民不徇私。權力從哪里來?權力該為誰用?“我們的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是為黨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來為黨分憂、為國干事、為民謀利。”領導干部必須清楚,能否正確對待和行使手中的權力,直接關乎老百姓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關乎民心所向,關乎黨的執政根基;必須明白,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亂花;公權為民,一絲一毫都不能私用,如果權為己用、以權謀私,就是對自己、對組織的極端不負責任;必須牢記,手中的權力凝聚著黨組織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任何人行使權力都必須緊緊圍繞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為民擔當,為民務實,自覺接受社會和人民監督。
(據云南省紀委省監委網站)